府里众人大为惊恐,慌忙散去。县令在厅里来回踱步。他每走一步,内心都像是在火苗上煎熬。夜长梦多,这是他最恐惧的。现在看来,他的噩梦就要真了。孟花熙的病,难道好了?不可能,绝对不可能。赵德民不断擦拭着额角渗出的冷汗。那是娘胎里带出的病,除非神仙再世,不然不可能治好。那么,她为什么做得来呢……赵德民心中鼓声喧天。他暗自琢磨,李明勇这小子是当真不中用,以前他读书就读不好,只能当个混子,结果现在当了混子,连欺负人都欺负不到家,日日被欺负回来了,还有脸上他这儿哭诉。他在心里摇了摇头,已打算将李明勇放弃了。这事不怎么干净,不能用衙门的人,要用个口风严,听他话,脑子还好使的。他又想了想,想出一个新的人选。推开房门,将外头候着的下人换了进来,吩咐道:“明儿一早,再给我把李明志叫来。”李明志跟李明勇俩人都是明字辈,李明志比李明勇要长上几岁。赵德民念在他们的母亲,也就是自己的姐姐,在自己境遇落魄之时好生照料自己,很好提拔他俩。李明志与李明勇不同,李明勇虽然坏,但他脑子不怎么好使,欺负老百姓,都是当面欺负,而李明志不仅坏,还聪明。谁得罪了他,他面上依旧笑眯眯,但掉头便用手段整得人家破人亡。李明志听说县令找他,第二天夜里李修平果然等不到人。“宵小”脸皮薄,几句玩笑话,便吓唬的人都不来了。李修平只觉好笑,倒也不强求。只是这几日被“宵小”养得太好,突然半夜少了顿宵夜,肚子倒是跟他打起仗来。李修平睡不着觉,干脆翻身到屋顶上看月亮。这几日天气暖和,白天日光灼热地烤着大地,令人心情不由焦躁,等到夜幕降临,习习凉风吹面,人也平和不少。李修平眯起眼睛,对着头顶的圆月发呆。从书轩回来后,他的鼻腔间,总是若有若无地嗅到隐隐木炭烧灼的陈腐气味。他回来后,魏炎与他有书信往来。魏炎身体不好,不能握笔,信上的内容全是由那替他看门的那小丫鬟执笔。那丫头到底没念过多少书,写字全是临时抱佛脚,笔画横竖错误百出,但好歹能勉强辨认。魏炎在信上说,和他一起逃出来的,不只他一个,其他几位陆续同他也有联系。这些人想活命,不愿透露姓名,但如若殿下致意要查,他们也当鼎力相助。这纸片上的话李修平读了又读,最后用烛台烧了个干净。他答复魏炎,他要查,而且要查一个彻底,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,他就一定会给他们一个对得起天地良心的交代。李修平正这么想着,没想到屋顶下,熟悉的脚步声又来了,“宵小”提着食盒,却不肯进屋,将食盒搁在窗台下,扣了三声窗,便要跑。李修平忍俊不禁,他在屋顶上翻了身,翩然而下,一把从孟花熙手里抢过食盒,鼻尖微动,嗅了嗅,道:“给我的?”“嗯……”孟花熙被抓了个“人赃俱获”,只得老实承认,“君子一言九鼎,我答应了的,你教我做饭,我给你送吃的。我从来不出尔反尔。”李修平轻笑了一声,他心里想稍稍克制,不再欺负人,免得日后真没宵夜吃,但他嘴上实在没个把住门的,尤其是看着“宵小”圆润的脸颊,健康而红润,比涂抹了任何水粉都要细嫩,他脱口而出,道:“食盒里是什么?是你昨天偷吃的吗?”孟花熙一听这话,掉头又要跑。“别走啊,”李修平粲然一笑,道:“跟我坐坐?”“我,我不跟你在屋里坐着。”孟花熙说。“不去我屋里坐,”李修平手指一动,牵上了孟花熙衣服后拎,然后身体向上一升,像提一棵大白菜一样,将孟花熙轻轻放在了屋顶上。“啊!”孟花熙惊呼一声,下意识闭紧眼睛。她只觉自己身体腾空,轻飘飘的,两只脚碰不到地,下一秒就要从这半空中滚下来。她两手紧紧抓着李修平的袖口,怎么也不撒手。李修平也愣住了,他本来只是想逗人玩玩儿,没想到孟花熙一个女孩子,又没学过武功,从没上过这么高的地方来,自然吓得不轻。方才他碍于男女有别,没搂孟花熙的腰,也没摸孟花熙的手,尽君子之礼,仅仅拽了拽孟花熙的后衣领子。结果现在孟花熙整个人却贴了上来,两手抱着他的胳膊,肉呼呼地不断往他的怀里钻。他身上有几处痒肉,最怕人碰,一处在腰窝上,一处在上臂内侧。这两个地方一被人抚摸,便是触了他的逆鳞。而这回,李修平却也没恼,轻轻叹了口气,手在孟花熙后背上拍了一把,笨拙道:“你,你怕什么?我还会把你扔下去不成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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