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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2页(第1页)

作为一个作者,他怎么缺了庄墨就不行了?!

所以他重新构思了这篇人物小传,要以绝对的质量宣称自己对作品的主权。刚好庄墨适时地出差了三天,留给他足够多的时间完成创作。

他怂还是怂的,想着要跟庄墨好好谈一谈,但手上没真材实货,心里有点发虚。

任明卿埋头苦写,甚至感觉不到庄墨消失了一阵子,因为过于沉浸故事当中破坏了他对时间流速的观感。他一头扎进了幻想当中,除了保留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以外,全部思维都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。

他写得十分尽兴,没有任何返修就行云流水地写了7万字。

写完自己看了一遍,写的真好;看了第二遍,还是写得真好。

但可惜这个事情他说了不算。

他先拿给穆以素评判一下。

穆以素每天都在跟精神病人斗智斗勇,十多年没看过小说这种东西了,看了以后:嗯,原来小说这么有趣?上网定了个kdle,让任明卿把他的所有小说都拷到里面,还必须得是txt的,word不要,堪称白嫖界领军人物。

穆以素反应这么大,下来吃饭的谭思也好奇心爆棚:“给我看看!给我看看!”

穆以素在小说界相当于文盲,任明卿征服了他的心,一点成就感都没有,刚好谭思来了,任明卿仿佛老百姓看到了红军:“你快看看!你快看看!”

谭思跟玄原不一样,虽然他觉得自己最牛逼,但网文是刚需,他非常爱看傻屌网文,还有那种很low逼的情感故事,什么“我是个月薪5000的屌丝,我的老婆是个白富美,我每天吃软饭还怀疑我老婆出轨,我老婆哭着求原谅,我们那天晚上拥有了很高质量的性生活”。就这种故事,他能津津有味地看1000多章。

谭思看完任明卿的稿子,只说了六个字:“你是真滴牛逼!”

在写作这件事上,玄原小心眼,谭思心大得很,他是真真正正的天下第一,整整压了其他作者五年,他有这个绝对自信,反而能对别人的作品做出公正的评价。任明卿写得好,好就是好,他不会在这个上头说胡话。

谭思对任明卿一通彩虹屁,回去再看看李让,简直横挑鼻子竖挑眼:“你怎么就不能学学人家小度?!”

李让狠狠瞪他一眼:“你有病啊?”这种时候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?“再逼逼你自己写。”

“我他妈没写吗?”谭思叼着烟在自己的位置上落座。

工作量太大了,有团队也不好使,谭思这两天还是很努力的,产量已经超过过去一整年了。小度同志三天能写七万字,他这个老哥哥起码也得三天写他娘个一万七啊!

不过谭思写着写着,心中萌生了一个令人沮丧的想法。他转了个身,跟李让说心里话:“我觉得老沈对小度,可能是真心的。”

李让:“你有病啊?!”不然呢?对你真心吗?前几天人把你打到进医院还是我把你接回来的?

谭思倒在椅子上咸鱼躺。他第一次看小度同志的稿子,见识了他的实力,心里是服气的。那如果小度同志是这种程度的作者,老沈,还真他娘的不是随便捡了个人来气他啊!

谭思有点伤心,老沈是不是真的不要他了?

——

几家欢喜几家愁,得到了谭思激烈的表扬,任明卿意识到他还是有才气的,只是从跟庄墨一起写《转生轮》这本书开始,庄墨就用各式各样繁琐的意见把他的所有自由发挥给限制住了,久而久之,他都忘了肆意挥洒是什么感觉。不然他完全可以和谭思一样,简简单单就写出精妙绝伦的作品,这是他的天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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